以土地投资入股需缴纳哪些税费
投资方以土地投资入股,应视同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以土地合作建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案例
嘉兴公司(非房地产企业)与庆丰房产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建房,嘉兴公司提供一块2018年5月取得的3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由庆丰房产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综合办公楼.
办公楼建成后,各按50%的面积分房.分房后,嘉兴公司将所分得房产全部用于企业办公使用,而庆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分房产全部对外出售.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二条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解析
根据以上案例,结合相关政策,嘉兴公司在与庆丰公司合作建房时,土地转让到合作企业,免征土地增值税.所分得房产有于办公使用,也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庆丰公司将建成后所分得的房产进行出售,在出售时,应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缴纳土地增值税.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问题可能要复杂得多,要涉及到产权变更、产权登记、发票开具等一系列问题,其实可操作性并不强.
购入土地自建房屋,土地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购入土地自建房屋,土地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以土地投资入股需缴纳哪些税费?可以见到涉及到的税费是有很多,投资方跟被投资方都需要缴纳税费,且缴纳的税种也不一样.如果公司是收到土地,属于被投资的一方,在该公司工作的财务也应该要知道它所需要缴纳哪些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