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予以转出.具体分录如下:
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注销时存货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2005-11-28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之规定,一般纳税人清算注销时,若仍有存货未销售,且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被全部抵扣的,该存货相应的进项税额无须作进项税额转出而予以补税.当然,若存在留抵税额的,该留抵税额也不能办理退税.
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其实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有很多,因此在处理的时候会计分录也会不一样.在处理进项税额转出账务时,不能够所有的情况都借鉴本文所介绍的分录,而应该要根据公司发生的情况来确定分录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