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可以异地结算吗
答:可以.
《票据法》和银行实务中都规定银行汇票是可在本地同城使用的,只是实务中企业一般是只因有异地结算需要时才向开户行申请开具银行汇票,在提交相应资料(银行汇票请领单、申请单位的财务部门向签发银行提交的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拟出票金额全额存入出票行,出票行在审核相应资料后根据企业要求即可出具”现金(现金汇票)”或”转账”字样的银行汇票,异地客户取得票据后可根据业务需要背书转让(收款人为个人的,可以经过背书将汇票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背书转让.汇票必须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转让给没有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或可在规定的提示付款期内到自己的开户行交票进账或提取现金.
应该是考虑到实务中企业多半只因有异地结算需要才去银行申请开具汇票,而本地同城结算可以直接通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结算,而且不存在先存入票面款项的繁琐过程(即在各种同城结算方式中,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在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安全和便捷程度上均无优势可言),所以教材及资料在谈及银行汇票的使用范围上,均只提及异地结算使用这一个方面.
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有什么相同之处?
本票、汇票和在票据法上的意义都是票据,其相同点是:
1、都是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谁合法拥有票据,谁就有权凭票据取得票据上规定的金额.
2、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3、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4、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都有票据的汇兑功能、支付功能、结算功能、信用功能、融资功能.
银行汇票可以异地结算吗?其实书中的原文讲的是汇票何以异地使用,在实际工作里同样也可以做为同城结算的方法,不论与题目有没有出入,小编想说的都是会计实务工作里的经验是需要结合书中的理论进行总结沉淀才能增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