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分包工程如何帐务处理?
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建筑工程分包和转包应如何纳税?
实际上缴纳税款的,是分包人,但是并不需要分包方自行向税务局申报纳税,而是由总承包方代扣代缴其营业税及附加,所以扣缴纳税人为总承包人,而纳税义务人为分包方.
1、纳税人是单位企业的情况:(1)、有项目登记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2)没有做项目登记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2、纳税人是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个人承包、个体施工单位的: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5%)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分包开票后,总包凭分包的开票凭证进行抵扣.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已经对建筑企业分包工程如何帐务处理有了自己的认知和理解.会计实务大全网的官网上还有很多这一类型的财务知识等着大家前去探索学习,不想错过最新资讯,就来关注会计实务大全网的更新吧!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建筑企业分包工程如何帐务处理?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建筑企业分包工程如何帐务处理?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