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沙棘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上是长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应聘员工(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为以下第 1 款:
1.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为 1 年,自2018年 4 月 1 日起至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0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为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二、 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1.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 乙方理解并承诺:愿意服从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营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而安排或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定额等。
3. 乙方工作地点为: 长春和/或乙方工作内容所要求的其他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子公司、甲方各办事处、甲方客户处等 。
三、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1.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
2. 因工作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时间的补休或发放相应的加班费。
四、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危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下工作。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用品,乙方需确保在离职时缴还或移交,并尽到妥善保管之责任。
3.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及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
五、 劳动报酬
1. 甲方按不同岗位性质,确定乙方薪资标准。甲方实行岗位基本工资、职务津贴、职称津贴、各类补贴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岗位基本工资为乙方假期工资基数。
2. 乙方的劳动报酬适用于以下第[ 2 ]项。
第1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月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税前/□税后),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劳动报酬相关数额以《薪资确认表》中所列数据为准。
第2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岗位基本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
3.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5日。
4. 甲方实行新的薪资制度或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甲方可对乙方薪资予以调整。
5. 甲方将根据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工作成绩,在岗位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确定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事宜,并有权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
6. 以上薪资包含了国家和上海市地方政府规定的劳动者个人必须缴纳的法定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中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以及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所得薪资中代扣代缴。
7. 乙方对上述薪资金额、薪资结构必须严格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 补偿和抚恤
乙方因工或非因工负伤、患病、死亡,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定办理补偿和抚恤。
七、 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 甲方制定的内部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执行,维护甲方的权益。
2. 甲方对遵守或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按甲方有关规章和规则予以奖励或处罚。
八、 劳动培训
若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学习、实习进修等),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双方需另行签订有关服务期协议。在服务期内,乙方有辞职、自行离职或违纪解除等相关离职情形的,须向甲方赔偿因对乙方培训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杂费、培训费、住宿费等)及违约金。
九、 保密义务
1. 基于乙方在甲方担任的工作性质,乙方同意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其于受聘期间所知悉或所持有之商业秘密。
2. 本合同期内以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
3. 所有记载或含有商业秘密之文件、资料、图表或其他载体之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
4. 乙方于离职或应甲方请求时,有义务立即将上述文件交予甲方或甲方指定之人,并办妥相关手续。
十、 利益冲突约定
1. 乙方向甲方保证,其进入甲方之前,对所有以前的工作单位,均未承担任何有关商业秘密的保密、不使用义务;也未承担任何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在甲方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不会侵犯以前单位等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任务,均不会侵犯以前单位的商业秘密权等知识产权。
2. 乙方违反前款约定的,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4. “利益相冲突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创业,帮助第三方创业,被第三方雇用等。
十一、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 甲方解除合同的规定
1. 乙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违规,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重大损害的;
(4)违背甲方商业秘密保密条款的;
(5)严重损害甲方的商业信誉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得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乙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内部组织结构调整,不再设置原岗位的;或经营模式发生变化,以及企业濒临破产,确需依法裁员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的规定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乙方在试用期内则需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得乙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3. 乙方提出离职申请时,若乙方正主持或参与甲方项目、专案,乙方同意须将该项目和(或)专案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乙方方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4. 乙方提出离职申请时,若因乙方有未了结的经济事宜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则应等处理完毕后方可离职。
十二、 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调解或裁决;如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但又不执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三、 其他约定和说明
1. 释义:
本合同中所称“法律、法规、规章”,若未作特殊说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本合同中所称第三方,若未作特殊说明,系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第三方。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3. 乙方确认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经由甲方送达以下地址即为送达乙方,在以下地址需要变更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或其他甲方认可的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送达以下地址即为送达乙方:
[ ]邮编:[ ]
4. 乙方理解并承诺:其已经在本协议签署前仔细阅读了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等),其理解并完全同意前述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且愿意在本合同期限内遵守甲方的前述各项规章制度,并应诚信地履行与甲方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
5. 乙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期内,所有甲方的义务应由且已经由甲方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告知义务等;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知晓应被告知的内容;并且已经知晓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十四、 内部规章
1. 甲方在公司内施行的公司内部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规章、劳动管理规则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部规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认真阅读了《易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明白所述之内容,同意遵守并执行。
十五、 冲突条款
1. 本合同条款若与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六、 生效要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十七、 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