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8月2日晚间,中国重工公告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2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监管工作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并逐项核查、落实。鉴于《监管工作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进一步核实,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对《监管工作函》予以回复。
中国重工表示,截至目前,因《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确认和完善,公司已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对《监管工作函》予以回复。公司将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雷达财经注意到注意到,这已是中国重工第六次申请延期回复监管函。此前,公司于6月1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23号),被追问涉及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期间费用、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的金额等方面的多个问题。
该监管工作函提出,要求中国重工补充披露在2022年新船价格上涨且钢材价格回落的背景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大幅高于2021年度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列示计算过程;说明在以前年度就相关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并提供依据;补充披露在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减少的情况下,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列示计算过程;补充披露本年度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并解释职工薪酬增幅与职工人数变动存在较大不一致的原因等。
值得关注的是,7月12日晚间,中国重工公告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301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张晏维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持有中国重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中国重工成立于2008年,中国船舶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等五大业务板块。
最新业绩预告显示,中国重工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亿元至2.1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