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怎么填
1.标记”*”为必填项目.
2.”缴费人名称”指《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维护并调用.
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残疾人就业情况
填写.
6.”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
7.”本期应纳费额”:按照公式计算为负数的,填写”0″.
8.”本期减免费额”: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按规定暂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0%计算减免费额.其他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50%计算减免费额;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计算减免费额.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那么我们要如何进行零申报呢,只能原则上是不予许的,如果被稽查到,是要补报的,而且会面临处罚.除非单位已经资不抵债,或面临破产,才有可能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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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相关政策解读
一、有关背景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政策措施,自1995年全面开征以来,在提高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意识、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筹集资金改善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残保金制度,经国务院同意,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残保金征收政策等进行调整和优化.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公告》,主要目的是为全面落实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残保金申报事宜.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征收标准上限口径.按照有关政策,将原申报表中”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修改为申报表第6列”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按”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孰低填写.
(二)落实分档征收及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按照《通知》规定的残保金征收政策,在申报表第8列”本期减免费额”项中,增加3个减免费额计算公式.
(三)规范申报表格式.按照规范报表的要求,将原申报表中第2列”费款所属期起”和第3列”费款所属期止”放在表头位置.同时,对申报表中”缴费人声明””经办人”等事项进行统一规范.
三、实施时间
缴费人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的,适用本公告.
月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怎么填?大家在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时,上面标注必填项目,一定不要忘填或者填错了,自己的就业情况也要真实准确填写.知道如何填写申报表以后,还需要了解一下相关政策法规.想要了解更多,可以继续关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