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公证书模板(关于继承公证书办理流程)

  一、提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三)所遗动产证明:

  1、存单;

  2、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

  3、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所遗不动产证明:

  1、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

  1、各类债券文书或债券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

  3、各类知识产权获得证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供相关财产约定。

  (六)继承人情况证明

  二、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一)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如下内容:

  1、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生存情况;

  2、配偶情况,如果有过两次婚姻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

  3、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

  (二)各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

  1、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要提供子女关系证明;

  2、配偶间相互继承的,提供夫妻关系和子女情况;

  3、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优先于被继承人的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

  (三)遗嘱继承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生前遗嘱

  (四)继承人的继承意见

  (五)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声明。继承人在外的,应提供弃权声明公证书。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申办继承公证,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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