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收可以开专票吗
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依6%的税率计税,也可以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税,也可以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税.
其中的差额扣除部分,是指纳税人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此部分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发票的开具,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购买方需要的是专用发票,又有三种方式:
一是销售方直接按照6%的税率或者3%的征收率全额开具或代开专票,这种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额呈比例关系,税率栏显示6%或者3%.但是,全额开具专票,也就意味着必须要全额缴纳增值税,发票票面税额就等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不得再进行差额扣除.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二是销售方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这种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额没有比例关系,税率栏显示「***」,税额栏显示的金额=(票面价税合计数-备注栏差额扣除额)÷(1+5%)×5%.
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往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只有一年甚至更短,这样导致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协议到期后变成失业者,为了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义务.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2、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上海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收可以开专票吗?按照文中所说的理解,笔者认为是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当然如果上海税务机关有特别的规定就另当别论,但是像这种税收的通用性政策里,全国大致都是一样的,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