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申报个税能扣除专项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同时《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 号)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018年12月31日计提工资100万,2019年1月10日发放工资,2019年1月15日申报个税.
步骤一:2018年12月31日(计提节点)
会计:借:成本费用类科目-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税务:无需处理
步骤二:2019年1月20日(发放与申报节点相同)
会计: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税务:实际发放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同时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向税务机关进行个税申报,其中”所得期间起、所得期间至”系统自动显示2018.12.1至2018.12.31.在这种情况下,发放月份如为上述举例中的1月份,员工个人仍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小结:日常账务处理中,采用当月计提工资,次月支付工资并计提的企业,这种情况下属于”抢跑”,由于申报系统中,所得期间是系统自动识别,无法手动选择.由于企业一直采用”抢跑”方式申报,故在上述情景中,虽然在2019年1月份实际发放工资,但在当月仍然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此时比较好的处理方法是到税务局的窗口去做更正申报,但实际操作的可能性困难较大.
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怎么操作?
一、操作时间
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大家在次之前进行确认都是有效的.
二、操作路径
申报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官方途径为”个人所得税”APP ,登录APP后,首页可见两个选项: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1、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适用于2019年已经申报过的用户,若2020年申报信息不变,那么直接一键确认即可.即使不进行任何操作,系统也会默认按照2019年的申报信息进行办理.
若2020年申报信息有变,那么选择相应选项修改或新增即可,例如2019年下半年父母已年满60岁,那么2020年即可新增赡养老人专享附加扣除.
2、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适用于此前从未申报过的用户,所有申报信息均要从零开始新增.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首页选择”我要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步:选择扣出年度为2020
第三步:选择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填写基本信息;
第四步:填写专项扣除信息,例如房贷信息、扣除比例等;
第五步:提交成功,等待税务部分审核.
除了”个人所得税”APP ,用户也可通过当地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在线申报.
1月申报个税能扣除专项扣除吗?通过例子小编的理解是1月申报个税是不能扣除专项扣除的,因为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所以大家应该在这个时间前进行申报.感谢大家,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