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

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开票软件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将会默认显示调整后的征收率,纳税人可按规定选择正确的征收率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为便利纳税人完成开票软件升级,税务部门提供了”非接触式”的升级方式,纳税人只需在互联网处于连接状态时登录开票软件,系统即可自动完成开票软件升级操作,纳税人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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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5%的是否可以减按1%开具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主要有:销售不动产、符合条件的经营租赁不动产、房地产企业销售和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等.

2020年13号公告,规定的是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所以5%征收率的业务不可以按1%开具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虽然截止时间延长到了12月31日,但是不能忽视的是开始月份是3月1日.也就是说,如果是发生在3月以前的纳税义务依旧需要在开发票时执行以前的3%征收率,而且对于5%征收率的行业并不享受此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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