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吗
答:固定资产清理出售时,其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直接做销售处理.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相关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抵扣过增值税的固定资产,销售价格低于净值的,低于净值部分,不做进项税金转出,而是计征销项税.
销售抵扣过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计征销项税,与销售价格是否低于原值(或净值)无关.
固定资产进项税怎么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原则如下:
如果购进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等,其进项税额可以全部抵扣;如果购进固定资产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进行税额是不能抵扣的.
固定资产清理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吗?在2009年以后购买的固定资产入账之后,已经抵扣过进项税了,如果以后需要清理并转出的话,是需要将之前已经抵扣过的进项税金转出的,而再销售的固定资产还要将增值部分的收入再次交税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