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规专业知识

1.体育法律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第四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D 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 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第七条 国家发展体育教育和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体育科学技术成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体育事业。

第八条 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国家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往。

对外体育交往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第二章 社会体育 第十条 国家提倡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社会体育活动应当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l行体质监测。

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活动进行指导。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城市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居民开展体育活动。

农村应当发挥村民委员会、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活动。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举办群众性体育竞赛。

第十四条 工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组织体育活动。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提高。

第十六条 全社会应当关心、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

第三章 学校体育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十八条 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并将体育课列为考核学生。

学业成绩的科目。 学校应当创造条件为病残学生组织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

第十九条 学校必须常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开展课外训练和体育竞赛,并根据条件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享受与其工作特点有关的待遇。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配置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

学校体育场地必须用于体育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格健康检查制度。

教育。体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二十四条 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二十六条 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七条 培养运动员必须实行严格、科学、文明的训练和管理;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道德和纪律教育。 第二十八条 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

第二十九条 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经注册的运动员,可以根据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的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流动。

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 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

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e5a48de588b6e79fa5e9819331333332623365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实行体育竞赛全国纪录审批制度。

全国纪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确认。 第三十三条 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

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 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

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

2.我国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体育的相关法律法规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国家体委体育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3、《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

4、《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5、《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扩展资料: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介绍:

1995年8月29日,经过8年反复酝酿,8年艰苦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终于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体育法》的颁布,不仅填补了国家立法的一项空白,而且标志着中国体育工作开始进入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新阶段,这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1、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3、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4、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D 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5、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6、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7、国家发展体育教育和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体育科学技术成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体育事业;

8、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9、国家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往。对外体育交往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百度百科-《国家体委体育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百度百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

百度百科-《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百度百科-《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3.我国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

1995年8月29日,经过8年反复酝酿,8年艰苦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终于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体育法》的颁布,不仅填补了国家立法的一项空白,而且标志着中国体育工作开始进入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新阶段,这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2008年8月29日正是《体育法》颁布十三周年,也正逢北京2008年奥运会刚刚胜利闭幕。

内容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

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第三条 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第四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D 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第六条 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第七条 国家发展体育教育和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体育科学技术成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体育事业。第八条 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国家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往。对外体育交往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第二章 社会体育第十条 国家提倡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增进身心健康。社会体育活动应当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l行体质监测。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活动进行指导。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城市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农村应当发挥村民委员会、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活动。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举办群众性体育竞赛。第十四条 工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组织体育活动。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提高。第十六条 全社会应当关心、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第三章 学校体育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十八条 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并将体育课列为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科目。

学校应当创造条件为病残学生组织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第十九条 学校必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开展课外训练和体育竞赛,并根据条件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享受与其工作特点有关的待遇。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配置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学校体育场地必须用于体育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格健康检查制度。教育。

体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第四章 竞技体育第二十四条 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第二十六条 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七条 培养运动员必须实行严格、科学、文明的训练和管理;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道德和纪律教育。

第二十八条 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第二十九条 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

经注册的运动员,可以根据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的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流动。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

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实行体育。

4.关于体育理论知识

体育教育工作的特点是身体活动和智力活动相结合的,即要云做正确的体育技术示范动作,教会学生体育锻炼的基本技术、技能和方法,又要向学生传授体育与保健的基础知识,使学生掌握身心统一的科学健身知识。

因此,体育教师既能武又能文。不是只会跑跑跳跳的教书匠,更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体操师傅。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意见》,对体育师资的要求是: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热爱体育工作,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为学校体育事业献身的革命精神: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良好文化修养,掌握教育的规律和人体发展的规律,以及全面增强学生体质的手段和方法:具有多方面的实践能力并学有所长:在学校体育中,有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勇二创新的科学精神。称职的体育教师,应德、才兼备。

根据这个要求,体育教师应具备基本素质是:1.忠诚二人民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体育教师是一个教育工作者,作为人民教师应认识到工作重要意义。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作为体育教师既要育人,又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体魄,还要为国家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力量,责任重大。

我们要充分看到自已的光荣职责, 一个体育教师如果对自已工作不热爱,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也不可能辛勤的耕耘,更谈不上能取得丰硕成果。许多体育教师经验表明,他们的工作能够取德优异成绩,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他们具有为党的教育事业敬业奉献精神。

2、热爱学生。教育学生 体育教师对本职工作的热爱,还应当体现在对学生的热爱。

青少年下是长身体。增知识和世界观逐渐形成的重要时期,他们需要老师的爱。

实践证明,热爱学生,信任学生才能得到学生的尊重。真诚的师爱能在潜移默化之中使学生会以高尚的情感对待人,形成团结、友爱的品质,乃至升华为爱祖国,爱人民的高尚情操。

真诚的师爱要善于控制自已的感情和情绪,要有一种有利于教学、工作给人以影响力饱满的精神状态,那种愁眉苦脸的神态和讽刺挖苦的话语,都会使学生反感。真诚的师爱必须是高尚的严格的、热情的、体贴入微的,才能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和锻炼积极性。

3、身教重于言教 在体育教学训练及其他各项活动时与学生的接触中,教师很自然成为学生模仿对象。体育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一个神态都对学生有着很大的影响。

因此,体育教师必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言谈到举止,从思想到行为。都应力求成为学生的表率,为学生树立一个学习的好榜样。

不仅如此,体育教师还应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做到课堂内和课堂外一样,学校内和学校外一样。真正做到“师者,人之模范也”。

4、应具有深广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 体育教师通过自己教学、训练、课久体育活动组织指导来实现发展学生的个性、体力和智力,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质,增强学生体质,完成本职工作。体育教师专业理论知识深广,技能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学生才能的培养和教学质量。

只有掌握比专业大纲深广得金的知识,才有可能对大纲、教材的全部内容有深入透彻的理解,才有可能正确地深入浅出讲授教材,进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应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有:4、1 学习体育教学大纲、教材教法。

4、2 学习与教育、体育相关的政策和法规。4、3 学习体育基础知识,如体育理论、运动是心理、运动解剖、运动生理等等。

4、4学习体育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5、应具有较高教育教学,训练组织实际操作能力称职的体育教师,不仅要有全面专业理论和技术,而且还要有从事体育教育教学和训练的组织能力,才能发挥自已的作用,才能提高教学、训练质量。

业务能力主要有5、1 掌握体育科学理论和体育基本技术,并能运用于教学、训练工作的实际能力。5、2 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能力。

5、3 组织指导和制定课外活动计划的能力。5、4 指导训练校代表队和组织体育竞赛和裁判能力。

5、5 创新和掌握现代教学的能力。6、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是人类用来表达感情,交流思想工具。

在教育过程中它是伟递知识和教学学生一种手段。在体育教学中,教师若能讲究语言艺术,不仅能够使学生产生良好心理定势和情感变化,还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易于他们接受知识,掌握运动技术和技能。

教师的语言技巧亲切感人,语言确切,通俗生动,逻辑性强,这样才能启发学生积极思维活动,在体育教学中收到预期效果。7、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力 学校体育工作,离不开学校领导的重视和其他教职员工的支持。

体育教师在工作中作为争取自己的地位,争取支持,我们要主动与团委、学生会、总务处、班主任联系,与他任课教师搞好关系,争取各方面坚体育工作支持和配合。 体育教研组团队协作精神相当重要,工作要相互配合支持和帮助。

课前要互相多通气,避免场地器材的冲突。如果遇到矛盾时,要互相谦让,为他人提供方便。

当工作有成绩时,要正确对待,不能把一切功能归于自己,把自己看作一朵花,看人家是豆腐渣。对组内同志要尊重。

理解和关心:对老的要尊重,对年青的要爱。一个教组工作,不可能没有矛。

5.有关体育方面的法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将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统称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辖区的体育工作。 体育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公民享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

第二章 社会体育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推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和本省实施方案,并纳入目标管理,引导、鼓励公民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体质。 第七条 省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制定本省公民体质标准和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从事体质测试工作的机构、人员,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体质测试的场地、器材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 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体质测试。

提倡公民定期接受体质测试。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城市社区体育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老年人体协等体育社会团体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以社区为中心的城市社会体育组织网络。

第九条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体育工作人员,在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居(村)民体育活动。 鼓励具有体育特长或者热心体育事业的人员,参与辅导居(村)民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为本单位人员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积极组织和开展广播操、工间操或者其他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 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根据各自的特点,组织职工、青少年、妇女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

第十一条 体育健身活动应当科学、文明、健康。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并刊登、播放公益性体育健身内容。

禁止利用体育活动从事邪教、迷信、帮会、赌博、色情以及其他违法或者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标准。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批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新建小区、居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未达到规定指标的,规划行政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建小区、居住区应当逐步增添小型、多样的体育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和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设施,为农村开展体育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可按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城建配套费和其他有关规费,用地实行行政划拨。 第十五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并公布日常开放时间,为群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方便。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确有困难的,报经同级物价部门批准后,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费或者优惠。

第十六条 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性质。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活动场地开展非体育性活动的,应当报同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占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活动场地的原有功能。所获收入专项用于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因实施城市规划确需改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性质或者拆除公共体育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不低于原有规模和标准,先行择地新建偿还,原则上应当在同类地段安置。 第十八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对体育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体育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6.体育管理专业 是什么

体育产业管理专业是一个大学专业,旨在培养出适应国内外体育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掌握现代体育组织和企业管理的实务操作技术的人才。

培养能够掌握体育经济与管理、健康管理专业知识;适应体育产业及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具备商业领域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沟通协作与创新能力。

能够运用现代工具,具备体育经济与管理、健康管理等模块实务操作能力及分析能力;熟悉体育产业、健康产业运营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在体育产业、健康产业各企事业单位中胜任职业经理人、大客户经理、项目运营经理、健康管理等岗位的领导者和管理者。

扩展资料

1、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及发展动向;

2、对体育营销管理和体育产业管理的基本规律有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3、对体育市场经济领域的热点问题有较强的洞察力和判断力;

4、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管理运筹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6、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体育产业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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