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可以转出吗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可以转出,因为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才须做进项税额转出.
政策依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第二十八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写?
1、结转非正常损失的原材料成本及进项税: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将待处理财产损益的金额扣除责任人的赔偿后转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管理上的失误造成的转入管理费用,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某某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可以转出吗?当然可以,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企业的非正常损失是不予进行增值税额抵扣的,管理不善则是不正常损失中的一种,所以是可以做进项税额抵扣的.现在大家明白了吗?在本文中小编还分享了它的会计分录,大家也来学习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