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
依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应开具发票要求如下:
1、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选择”免税”
注:一、如果公司要享受本次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在开具发票时应按照规定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果客户需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本次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应正常纳税.
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均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作转出处理.
2、免征增值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按以下方法计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计算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按照2020年的第8号公告:如果企业要享受本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在开具发票时就要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客户要求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就不能享受本次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正常纳税.朋友们,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