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按税法一次性摊销会计分录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提折旧.
会计处理:
(1)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会计处理上还应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计提折旧,纳税申报时进行调整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形成税会差异.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成本费用科目
贷:累计折旧
企业选择一次性扣除必须考虑的哪些因素?
1、从企业所得税税前所得额方面考虑.
在未享受一次性扣除前,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是选择此项政策的决定性因素.如果企业当年税前所得额不足,则没有必要选择一次性扣除.反之,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对于企业来说,相当于获得了无息贷款的优惠.
2、从企业往年盈利或亏损的角度来考虑.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亏损的弥补期为5年(高新技术企业弥补亏损期为十年)如果企业前期有亏损没有弥补,那么,当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时,可能导致前期的亏损,在后期没有得到充足的弥补.
3、从企业正在享受的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方面考虑.
2019年国家实施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利好各企业的发展.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正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那么,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可能减少了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
固定资产折旧按税法一次性摊销会计分录是: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但是在这里要注意的是:虽然是一次性扣除的,但是在会计处理上还是要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计提折旧的.大家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