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票需要什么信息
常说的开票资料是指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
1、开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其实就足够了
2、开具增值税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
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2.一般开发票都需要什么开票信息包括什么
您好
1. 开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跟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
2. 开具增值税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
从7月1日开始,消费者不管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只要发票抬头为企业,都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税法规定,开票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这些信息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再作为税收凭证计税、退税、抵免等。
3.开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是到税务局代开还是自己开呢?
一、到税务局代开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首次开具的话可以到税务局领取,然后填上对方及自己公司的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需要开具发票的名称、数量、金额等)
2、销售合同(有印花税票贴票,没有到税务局缴纳)
3、对应的进项采购发票
4、公章、发票专用章
二、自己开
自己开的话什么都不需要提供,只要知道对方的开票资料就可以了。
4.个人去税务局开普通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 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规定,现对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到国税机关申请代 开普通发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申请代 开普通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应当先缴纳税款,再代 开发票。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地税机关征收;个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由国税机关征收;个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国税机关代征。
二、个人办理代 开普通发票手续,应持申请人和经办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代 开普通发票申请表》(适用个人申请代 开发票,附件1)一份。
(二)《代 开普通发票付款方书面确认证明》(附件2)一份。
(三)个人委托他人(经办人)办理代 开普通发票申请手续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
扩展资料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开发票需要带什么资料
常说的开票资料是指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自2017年7月1日起需提供公司名称及税号,不可只开具公司名称。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
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6.开发票需要考什么资格证书吗,有会计证不行吗
1、不需要,只要单位给你开票权限就行。
2、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Certificate of Accounting Profession)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7.个人开发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分析如下:
1、首先需要你本人身份证,以证明你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图所示
2、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在一张A4纸上,同时复印件要清晰不得模糊。如图复印件电子版,尚未打印。复印件黑白即可,无须彩印。
3、要准备“代开通用机打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这个是说明你为何开发票、你付出了什么劳动等等。上面要填写的很多,其实只需要几处就可以了(下图已注明),如图所示
4、代开:但若是帮别人代开发票,除了上述材料,还需他人委托你的委托书,并且签字、按手印和身份证号码,如图所示。
扩展资料:
开票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发票
8.开增值税发票要具备哪些条件
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目前小规模纳税人部分行业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只要不出现以下行为,是可以自己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普通发票二者都可以自己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只要没有出现以下行为,作为一般纳税人是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
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9.个人去税务局开发票需要带什么材料
个人去税务局开发票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代开普通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信息表》;
2、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证明原件(如购销合同等);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4、发票专用章;
扩展资料:
1.“代开发票”是产生腐败的根源。
自从《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各种相应配套的财税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白条报账现象日趋减少,用白条报账套取现金的行为已经是一种违法行为。
2.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由于“代开发票”会造成偷漏税和分配不公的现象,出现税负不平,或者用“代开发票”套取现金进行行贿来达到某种目的,从而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规则,最终影响的是全社会的发展进步。
3.“代开发票”存在严重的偷逃税行为。
偷逃国家税收最常用的手段就是隐瞒收入、虚列支出。“代开发票”单位为了隐瞒其收入,采取开大报少等手段,隐瞒其开票的金额。
而向索票单位收取的手续费和代收的税款一般都是现金,特别是代收的税款未开具完税证,在账上无法查证这部分收入,这样不仅隐瞒手续费的税款未缴,就连代收的税款也成了“代开发票”单位的“小金库”收入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