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类企业加计扣除
加计抵减,是一种针对部分服务行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税收优惠计算方法.这个概念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中首次提出.
按照39号公告和87号公告的规定,2019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服务类企业的具体范围
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具体范围是指:
1、邮政服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通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2、电信服务
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9%)和增值电信服务(6%).
3、现代服务
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4、生活服务
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生活服务类企业加计扣除的具体内容,通过小编本文的分享,大家了解了其详细内容了吧?在这里小编再复述一条,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一定要注意政策用词,是加计抵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