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所得税要计提吗
答:第一,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是按月或季预缴、按年汇算清缴.在每月或每季有利润的情况下,以利润额为依据计算得出的预缴企业所得税,需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不需要作计提分录,因为企业所得税属于按年征收的税种,它是以企业每一个公历会计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只需在年末作一次计提分录.
第二,如果没有按月或按季度预缴,就可不作任何分录.只在年末在当年的利润总额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依照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当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如果计算得出当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大于已预缴的金额,只就差额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计算得出当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金额,可申请退税或抵下一年的预缴款.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答案是基于应付税款法的会计处理,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要考虑递延所得税问题.
房地产企业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企业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的,应以其当期销售收入,扣除当期相应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已售房产已预征的所得税+当期预征所得税公式中”已销房产已预征的所得税”是指企业已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工程项目合格证明之日,或者首笔房地产使用权交付之日,或以办理首笔产权转让手续之日的较早者为已售房地产销售的开始,企业自销售开始取得收入减除相关的成本费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分季已预征的所得税.”当期预征所得税”是指企业预售房a地产取得的预收款,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按预计利润率或合理方法计算预计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季预征所得税.预售房地产季度应纳所得税额=季度内预售房地产预收款收入*预计利润率*所得税税率.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要计提吗?不同的参考都是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总结出来的,如果是新政策下的内容还需要结合当地机关的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的实际状况来决定,除了上文分享内容外,如果还有不能理解的地方建议直接在线咨询专业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