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是否有血缘关系,可以将亲属分为血亲、姻亲、拟制血亲。血亲就是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父系血缘和母系血缘,例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姻亲就是因结婚形成的亲属,例如岳父母、姑、舅、姨、姥、婶等;拟制血亲就是本身没有血缘关系,但因结婚、收养等法律行为形成的亲属关系,例如继子女、养子女等。注意一点,民间的“结拜”不为法律所承认,所谓的结义兄弟、结义姐妹在法律是无效的,他们不能成为亲属。
按关系的远近,可以分为近亲属和远亲属。这里关系的远近,不是因个人的好恶而造成的亲近和疏远,而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就是近亲属,反之则是远亲属。三代是指以自己为一代,父母辈为二代,祖父母为三代。如果二人有共同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他们就是近亲属。按这样的分法,姐夫、嫂子之类的姻亲不在近亲属范围之内,祖辈是兄弟姐妹的堂(表)兄弟姐妹也不是近亲属。
按与自己是否有直接血缘关系或直接姻亲关系,可以分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我们先看一张图:
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子女;直系姻亲是指与配偶有直接血缘关系,包括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两者共同构成直系亲属,其它的构成旁系亲属。
明白了这些分类后,以后遇到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就不会一脸懵逼了。比如《婚姻法》第九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的人跟来问堂兄妹能不能结婚?堂兄妹属于旁系血亲,如果他们的父母是亲兄弟姐妹,即有共同的祖父母,则属于三代之内禁止结婚。如果祖父母是亲兄弟姐妹,即有共同的曾祖父母,因为已在三代之外可以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