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是怎么计算的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政策内容
(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②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路段、发电机组等)建设的,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第一,不同批次在空间上互相独立;
第二,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
第三,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居民企业从事符合规定扣除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备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是怎么计算的?其实计算小编觉得很简单,政策条目中就有说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上就是优惠的六年,前提是必须经营的国家的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