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在其他公司上班个税如何处理
法人选择在一家公司申报个税就可以,如果法人没有工资,就不需要为他申报个税.
新个税后政策后有哪些问题要重视
1.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什么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个人的”住所”是如何判定的呢?
答:税法上所称的”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并不是指实际的居住地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对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对于境外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3.纳税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偿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需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4.发放劳保用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个人因工作需要,从单位取得并实际属于工作条件的劳保用品,不属于个人所得,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企业以”劳动保护”名义向职工发放的实物以及货币性资金,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5.纳税人发生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应怎样扣除?
答:(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法人在其他公司上班个税如何处理?现实生活有很多法人只是当个挂名,他没有在公司里面做事,也没有领取工资,因此财务在做账的时候,就不需要去管该法人的个税问题.对于法人不在公司工作是否有分红等疑问,也可以来网站进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