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补缴可以不用坐牢吗(最新偷税罪量刑标准)

那么逃税一定会犯罪么?

犯罪一定要坐牢么?

先说答案:

逃税≠逃税罪≠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罪名主要有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等。

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即可构成逃税罪。

虚假纳税申报是什么意思?

虚假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者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如提供虚假申请,编造减税、免税、抵税、先征收后退还税款等虚假资料等。

不申报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讲,只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的,才能构成逃税罪中的不申报。

数额较大是指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逃税数额较大的标准为5万元。

总 结

手段:虚假申报、不申报

情节:5万元以上&10%以上

目的:少缴税

实施了上述行为,就构成逃税罪了?

并不是,刑法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

例外情形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正如《武林外传》里的佟掌柜所言“交税是咱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没有税收,国家哪有那么多的钱来维护你的各种权利。”

关于依法纳税的法律知识

你知道多少呢?

1、哪些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按照收入性质不同,个人所得被区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四项所得被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四项所得则按月或者按次分项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可以延期缴纳吗?

可以,纳税人享有延期缴纳税款权。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殊困难: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4、如果没有如实缴税,税务部门追缴期限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不同类型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了不同的纳税申报期限,有的是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有的是次年六月三十日前,有的则是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纳税期限及时缴纳税款,逾期缴纳将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税务部门追缴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特别提醒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目税率设计较为复杂,针对不同类型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标准有所不同,而且在纳税方式上又存在代扣代缴纳税和自行申报纳税,因此,对纳税人而言,及时正确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主动学习必要的税法知识。

纳税人如果心存侥幸,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必然埋下法律风险隐患,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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