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是什么意思(诉状副本的法律解释)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对于法律行业来说,我想更是如此,对那些比较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来说,很多人并不能了解其中的含义,往往在接触之时第一反应便是有所抵触。那么对于律师来说,我们应当排除这种抵触的心理,毕竟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即便遇到一些超出我们认知领域范围的法律规定,我们也不能够有所懈怠,要本着执着的研究精神敬业的职业态度啊,相关法律问题以及背后的原理搞清弄懂,如此也是对自我的一种肯定。

很多案件的被告在收到法院的传票以及原告所提供的起诉书副本时,往往比较手忙脚乱、惊慌失措没有了自己的主意,甚至一些当事人或许有些惧怕,毕竟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面对公检法机关以及法律内心还是有些比较抵触的,其中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在于自己对法律的知之甚少。因而有的被告在拿到起诉书以及传票之后,往往会在第一时间内找律师进行咨询或者委托律师进行代为诉讼。这个年代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年代,把相关专业的问题交给专业的人士来处理,可能更符合效率的本质要求,最终的结果往往也是双方共赢的一个局面。

因而当被告前来委托律师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及诉讼事宜时,我们最好应该在第一时间内通过简单的起诉状进行整体的把握和了解,最大限度范围内的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相比较当事人对法律的无知,作为律师要发挥自己的专业水平仔细研究这份起诉状上的一点一滴,获取更深刻的理解以便从中找到大致的诉讼方向。在拿到起诉状之后,我们基本上可以按照起诉状的顺序来进行考虑相关问题,养成这样一个习惯从中获得我们所需要的信息。时代是更加注重方法和效率的时代,谁掌握了科学的方法以及更好的效率,就意味着谁的核心竞争力比较大。

在拿到起诉状以后,首先看一下起诉状的名称,民事案件的起诉状一般都叫做民事起诉状,看到这个标题时考虑它是否属于民事案件的诉讼范围,可不可能属于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从而在第一时间内决定我们下一步的诉讼方向。其次,那我没看到原、被告的基本情况时,我们需要考虑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就说是否有资格提起诉讼以及是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同时我们还要关注一下,是否有无关的当事人,存不存在,有遗漏的当时人等这些情况。在考虑完了当事人的情况之后,再考虑一下案件的案由是什么,甚至我们也可以看一看法院的立案通知,看法院是以什么案由立案的。

接着上面的顺序,还需要进一步看一下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合法,存在哪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成分。再看一看原告在起诉状中描述的事实是什么,法律的裁判依据是建立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基础之上的,分析事实的内容是否存在漏洞以及不真实的情况。在分析完事实的内容之后,再看一看原告提起诉讼的法理是什么,引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通过分析判断一下告诉我引用的法律依据是否恰当、准确。然后我们在看一看立案的法院,是否符合管辖的规定,在生活当中很多案件并不属于某个法院的管辖,尤其是当我们找到相关依据提出管辖权异议很有可能会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过一步,我们就要看一看诉讼时效的问题了,起诉状的结尾之处起诉的时间是否符合诉讼时效的规定。

通过这种一种对起诉状的简单分析,我们基本上可以在整体上对案件了,相关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和判断,还用这一种分析思路,也是对我们自身专业能力的一种熟练运用,更重要的的也是对当事人的及其负责和更好地维护我们自身的声誉和品牌,如此才能产生长久的实力溢价,成长为一个更加优秀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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