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亏进项税转出的情况有哪些
如果是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需要把该盘亏存货的进项税额转出,除这三项外其他的情况不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如果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毁损,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即:
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原材料毁损,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即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存货盘亏的进项税额转出应如何计算?
一、自制存货没有进项税,不存在进项税转出的问题.
首先区分这个盘亏时正常的盘亏还是非正常原因导致的,按照规定,如果是正常的比如保管使用过程中的合理损耗盘亏,是不需要做进项转出的;
如果是非正常的,比如保管不善丢失等,这时候要进项转出,计算转出的基数应该是生产这个成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的成本,可以说成是你理解的那样,产品里扣除人工和制造费用之后的金额.
二、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存货盘点表;
(四)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三、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四、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三)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
存货盘亏进项税转出的情况有哪些?整体上来说,通过上文小编老师汇总的相关资料可知企业的存货盘亏如果是因为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那么由此情况造成的进项税额是可以做转出处理;相信大家看完上文资料后也知道自然灾害造成的盘亏原因造成的则是不能做进项税额转出;更多的会计知识都可以来我们网站上搜索相关的资料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