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收购甲方位于石家庄的土地及 该土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面积 平方米,包括房屋,供变电设施,上下水管道,地下水源等附着物配套辅助设施等交付给乙方。
二、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并将该土地及房产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费用由乙方缴纳,在总款中扣除,如不能办理到乙方名下,合同解除,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三、乙方分六年向甲方支付款项,每年 万元,共计1200万元,从该土地及房屋办理到乙方名下,乙方装修完毕后开始给付。如乙方不能在六年内完成一千二百万款项付款,该宗土地及地上房产等其他附着物产权,按当地评估价格,双方另行协定。
四、双方权利义务。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将该物业以任何形式出让给第三人。
乙方在入住前双方共同进行房屋检验。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公司独立生产运营,并协助乙方妥善协调乙方与当地关系,以保障乙方正常生产运营秩序。
五、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毁或造成损失,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在购买前产生的安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接手以后出现的后续人为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