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的货物收不回来货款怎么申报

出口的货物收不回来货款怎么申报

出口货物货款收不回企业所得税方面需要进行专项申报才能在税前扣除.报送资料:(一)《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明细表》(一式二份);

(二)《资产损失专项申请报告表》(一式二份);

(三)确认企业资产损失发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复印件;

2.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

3.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

4.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等等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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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款收不到,会对国内企业有什么影响吗?

有影响,对国内企业出口退税有影响,请看,出口退税条件(第四条):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出口的货物收不回来货款怎么申报?整体上来说,通过小编老师在上文整理的相关资料显示,企业出口货物如果收不回来了货款是可以申请税前扣除的,在会计处理上可以通过坏账准备类的科目处理;当然如果你觉得上文文章讲解的还不够透彻的话,没有关系小编老师欢迎你们来我们网站上搜索相关的资料学习或者找老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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