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不动产抵押登记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受让的土地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则相应的费用合计计入固定资产,如不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则计入管理费用或其它。会计分录是借:固定资产(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根据赣价房字(1999)8号文件,住宅:抵押,它项权登记各80元(套);非住宅抵押按抵押金额0.4%。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2008.12.11)明确规定,业主办理房屋按揭抵押标准为每套80元。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收回不动产抵押登记费会计分录怎么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相关资讯内容尽在会计实务大全网,快来围观吧,关注会计实务大全网即可免费获取更多学习内容。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收回不动产抵押登记费会计分录怎么写?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收回不动产抵押登记费会计分录怎么写?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