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东公司借款要交所得税吗?
不一定,看情况
根据财税【2003】158号文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而长期不还的处理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股东借款需要注意两个要点:一、借款是否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前归还;二、借款是否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股东借款是否要缴税呢?
答:需要.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其他人员或者股东的家庭成员向公司借款且当年未归还,是否需要缴税呢?
答:需要.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向公司借款购买财产,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其他人员向公司借款购买财产,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简单来说,如果股东家庭成员向公司借款当年不还视同借款的行为是公司向股东分配收益,如果公司员工借用公司资金购置财产且当年未归还则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股东、股东家庭成员或者企业其他人员借用他人名义向公司借款购置财产且当年未归还借款,是否要缴税呢?
答:要缴税.如果上述人员试图通过借用别人的名义掩盖自己借用公司资金购买财产的行为来达到避税目的的话,也是行不通的.根据财税【2008】83号文的规定,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者企业其他人员的,无论所有权人是否自己使用、是否将财产无偿或者有偿交付企业使用,都会视同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公司借款要交所得税吗?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关于股东借款可能需要缴税的规定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阅读完本文,现在你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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