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外地预缴可以抵扣吗
可以的,纳税申报时将预缴增值税金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四对应行的本期发生额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就可以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因此,提供建筑服务和房地产开发的预缴税款可以抵减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形成的应纳税款.
简易计税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在一定的条件下,纳税人对于计税方法是有选择权的,但是一旦选择了,就轻易无法变更.
简易计税外地预缴可以抵扣吗?上述文章针对这个问题列举出了具体的文件规定内容,得出结论是可以进行抵扣.简易计税是一种经常出现的计税方式,一般是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上文中阐述了其具体的适用范围,以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