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在新个税中哪里扣除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所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业主、投资者、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对其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按照规定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险是经过保监会批准,由保险公司自动产生”税优识别码”的商业健康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商业健康险,其支出金额不得在税前抵扣.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或者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扣除限额部超过2400元每年.即购买了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险,可以少缴一部分个税.
假如每月税前工资7000元,每月需缴税245元,那么在购买健康险后,假设每月300元,那么在抵扣300元后,每月只需缴税225元,相当于少缴了20元.
由此可见,由于扣除限额为2400元每年,也就是200元每月,对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每月仅少缴税几十元,意义不大.
新个税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新个税可税前扣除的项目有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对于商业保险在新个税中哪里扣除的问题,文章中进行了具体的说明.根据规定,商业保险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是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在个人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的.除此之外,新个税中,还有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大病医疗等支出可以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