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如何开具?
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执行免退税办法的企业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的,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可将原计入出口库存账的且未申报免退税的出口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
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外贸企业为什么要开具货物转内销证明?
我们在课程中讲过,外贸企业是按采购货物专用发票的金额和退税率计算退税的。因此采购发票是重要的退税凭证,不能抵扣,而且要与出口信息一一对应。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在讲解中反复强调,如果外贸企业采购货物既有用于内销的,又有用于出口的,最好分成至少2张发票分别对应内外销开具。财税2012年39号通知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对库存及进项税额单独核算,不能与内销货物混合。对于内外销货物未分别核算的,其购入的货物一律暂按出口货物处理,取得的进项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虽然只是一张表,可是没有接触过人,可能连如何开具,如何申请都不知道,会计实务大全网整理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如何开具说了许多了,或许与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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