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属于什么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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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进项税抵扣政策
“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此时纳税人作为承运人签订合同,并承担承运人责任,不管最终是否提供了运输服务,均按”交通运输服务”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不能按”代理服务”6%来计算增值税.同时,纳税人应该按运费全额计算纳税,支付实际承运人运费,可以凭实际承运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另外,在运输业务中,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支出是其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明确”纳税人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符合规定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政策解决了纳税人的后顾之忧,只要上述支出是纳税人真实负担的,而且与此项运输业务直接相关,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均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抵扣时,成品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13%的税率凭票抵扣进项税.当然,若运输企业购买加油卡或加油凭证,购卡时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根据现行最新政策下,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若实际承运人负责运输,通行费电子发票上注明的是实际承运人的信息,只能由实际承运人抵扣进项税,纳税人(无运输工具业务的经营者)负担道路通运费,只能凭实际承运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而桥、闸通行费仍然凭票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实际支付的桥、闸通行费,符合规定,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属于什么服务?国内跟国际上的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都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是国际运输服务的话可能会在增值税上有一定税收优惠,财务在处理税收服务时,可以先跟税务局打听清楚是否有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