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刘诗萌 北京报道
7月下旬,随着六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的一批防风险、扩需求措施逐步出台,汽车、家居等领域纷纷迎来了利好政策。而作为拉动投资的重要抓手之一,老旧小区改造也有了新的部署。
近日,住建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部署各地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靠前谋划2024年改造计划。《通知》提出,要扎实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等3个重点,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一老一小”等适老化及适儿化改造等。并且,还首次对下一年度的改造计划进行部署,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前至2023年开工实施,并将改造范围扩大至2005年底前的住宅小区。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靠前谋划2024年改造任务是《通知》的最大亮点,体现了很多新的思路。把2005年前的住宅小区都纳入改造范围,将使更多小区享受到改造的政策利好。
靠前谋划、提前开工
近期,多项新的制度和政策都提及了老旧小区改造。例如,7月7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提出统筹推动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活力街区打造、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7月18日,商务部等发布《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
此次《通知》要求靠前谋划2024年改造任务,更是此前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中未曾出现过的新提法。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指出,之所以靠前谋划第二年的改造方案,一方面是通过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扩大内需、提升经济、稳定消费。一个相似的例子是,最近出台的“促进家居消费”政策也与老区小区改造相结合了,因为推动老旧小区改造能够带动家居这种大规模的消费。另一方面,之前受到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投资主体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的限制,老旧小区的进度可能相对慢了。因此现在要靠前谋划、积极推进,尽早尽快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和推进下去。
记者注意到,按照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是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相比之下,《通知》还扩大了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提出在确保可如期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将建成于2000年底后、2005年底前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范围。
坚决防止盲目举债
除了强调老旧小区改造的民生导向外,《通知》再次重申了政府隐性债务之间的关系,要求各地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否在当地财政承受能力、组织实施能力范围之内,是否符合群众意愿等负责,坚决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相对于棚改,老旧小区改造从最初就设定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要求。并且,2021年12月,住建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强调各地确定改造计划不应超过当地资金筹措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坚决防止财政资金大包大揽,坚决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不过在此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下行,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23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506亿元,同比下降16%,仅完成预算的3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687亿元,同比下降20.9%。在土地财政缩水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更加受到各方关注。
7月初,财政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2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指出,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地方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各类化债资源,增强市县偿债能力,逐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防止风险持续累积。
李宇嘉表示,老旧小区改造要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改造后增加经营空间和出租屋,停车场连接商铺、餐饮门店,零售店等方式实现资金平衡,避免增加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
不过从整体上看,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仍是金融支持的方向。据住建部消息,6月26日下午,住建部部长倪虹会见了来访的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葛海蛟一行,也提到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城市建设和更新,推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