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新规定计入什么科目

残保金新规定计入什么科目

答: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 “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实际上交时,借记 “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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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案例:2018年,A公司在职200人,实际安排残疾人2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0000元.

(200×1.6%-2)×20000=24000元

所以A公司2019年应缴纳残保金24000元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残保金新规定计入什么科目?对于残保金支付后的科目,笔者阅读了很多的政策条例都没有发现新的规定,上文给大家分享的主要是企业部分的会计分录,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支付的就直接记在支出的其他科目里,不会算的可以参照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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