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员工福利费扣除比例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职工福利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4%;
工会经费是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
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5%。
福利费的账务处理:
一、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二、新会计准则取消了 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
如果执行新 会计准则, 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 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 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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