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红字票数据上传错误怎么修改
答:一、信息表开具错误,负数发票开具正确,导致负数发票开具与信息表不对应.若负数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税务端系统会提示核销不通过,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申报.这种情况下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使得企业可以正常申报.
二、红字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撤销的.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撤销.
三、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但已经不能作废的.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不能再申请红字发票,因此若发现错误应及时作废,并开具正确发票.若开错的负数发票已经不能作废,就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请税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上述关于增值税专用红字票数据上传错误怎么修改以及开具增值税红票常见的一些处理方法,给您详细的做了介绍,相信您一定有所收获.关于增值税开具发票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继续和我们金牌讲师在线沟通.我们的老师会全天为您在线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