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保险行业需要学习哪些专业或掌握那些技能
进入保险行业需要学习的专业或掌握的技能如下:
1.保险业务人员是一个比较辛苦的行业需要做很多的事情才可以做好工作,所以做保险业务员要认知自己的产品,尤其是要觉得自己的产品可以帮助很多的人,这样在精神方面就有了很大的动力,工作的积极性就会提升起来。
2.大家都知道保险行业的业务员需要有很好的沟通能力,因为保险行业的业务人员需要和很多的客户沟通,也需要和很多的陌生人进行协调和解释一些保险类的业务,所以没有一定的沟通能力是不能做好保险业务员这样的工作。
3.另外一个重要的事项是,做保险业务人员的工作,需要有一定的耐心,因为在很多时候,保险行业的业务人员需要和很多的客户进行不断的沟通,一般至少要回访很多次,这是一个需要很大的耐心的事情,所以调节好自己的心态十分重要。
2.从事保险行业的必备知识与条件
心时准备:
最差最坏的准备
保险在名义上还是很好的
做起来,就要拼个人的耐力和毅志力,保险也是推销,是从拒绝开始的。不停的NO、NO、NO、、、、、、侍你拿回一个YES时,心里就准备好了
书是要的,任何一家都会给你两本书,一本保险的基础知识,一本是保险法律法规,可自学,也可以保险公司培训,免费培训
考试是在当地的保险监督会采用电脑随机考试,当块就知道结果,当场交五块钱拿保险从业资格证书。
所需要具体的条件就是吃苦,吃苦,再吃苦,你才会走得更远。。。。
我在深圳,一楼的是我的师姐,QQ:479755659
3.保险代理人需要的专业知识有哪些
保险代理人的出现,为完善保险市场,沟通保险供求,促进保险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具体说:第一,直接为各保险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险费,并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第二,保险代理人的展业活动渗透到各行各业,覆盖了城市乡村的各个角落,为社会各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险服务,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第三,直接、有效地宣传和普及了保险知识,对提高和增强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第四,保险代理人的运行机制,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机制转换,有着直接和间接的推动作用,对领导有启发,对员工有触动。
大家都从中深刻地认识到,国有独资公司必须建立起适应市场需求的营销机制。另外,保险代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它的发展能容纳大批人员就业。
日本从事保险代理的人,约占国民的1%,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不断兴旺发达,保险代理人的队伍将日益扩大,从而在安置就业方面,将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岗位要求持证上岗与培训: 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
2、《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岗前培训与持续教育:岗前: 不少于累计80小时,其中法律及职业道德教育不少于12小时。 上岗后:不少于累计36小时,其中法律及职业道德教育不少于12小时。
业务范围保险代理人业务范围:代保险代理人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兼业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根据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批准的代理险种,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
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可以代理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责任保险和被代理保险公司授权的其它险种。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可以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个人人寿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等业务。
保险集团公司内部的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在获得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后,子公司之间相互开展了交叉销售业务。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也有所扩大。
法律特征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由保险法和民法调整的行为。保险代理人的保险行为受保险法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很多法条对保险代理行为做了规定。另外,保险代理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保险代理行为又是由民法调整的。
(二)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保险代理人的代理权产生于保险人的委托授权,属于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关于委托代理保险业务所达成的协议,是证明保险代理人有关代理权的法律文件。
(三)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的中介行为。从法律角度看,保险代理人在代理合同授权范围内,代表保险人的利益开展业务。
从市场角度看,保险代理行为是保险市场的中介行为。(四)保险代理人的权力既包括明示权力,又包括默示权力。
明示权力是指以一定的形式约定的权力,即在代理合同中,保险人授予保险代理人的权力。默示权力是相对于明示权力而言,是指依据法律规范或被社会公认的惯例,代理人为尽其职责通常必须采取的行动,即应该有的权力。
权利与义务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依据保险代理合同而产生的。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所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
一般来讲,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以下内容:权利1.获取劳务报酬的权利。保险代理人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所付出的劳动向保险人收取劳务报酬。
获得劳务报酬是保险代理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保险代理人的劳务报酬即为佣金,保险代理合同可约定佣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2.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保险代理人在保险合同授权范围内,具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即有权自行决定如何进行保险业务活动。
义务1.诚实与告知义务。保险代理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其代理行为的后果由保险人承担,所以,保险代理人必须遵循诚信原则,也即保险代理人必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如实转交保险费义务。受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代理收取保险费,代收的保险费应按代理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转交保险人。
保险代理人无权挪用代收的保险费。此外,对于投保人欠交的保险费,保险代理人也没有垫交义务。
3.维护保险人权益义务。保险代理人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或合伙隐瞒真相,损害保险人的利益。
在代理过程中,保险代理人有义务维护保险人的利益。这是由保险代理关系和代理活动的特点所决定的。
工作内容1、负责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保险代理人2、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3、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4、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5、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签订投保单、保单送达、保单保全、保费收取);6、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