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尤其是到了退休后,年龄大了,身体素质差,又是重疾病高发人群,稍不注意可能就有生命危险,这是每个家庭必须面对的。当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们面对生活困难,就需要考虑保障生活的这一问题。退休人员在职时缴纳了那么多保险费,退休后没能全部享受到,家属是可以继承剩余的待遇的,比如以下这8笔钱,千万别忘记领取:
第一,丧葬补助金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丧葬费,不同城市有不同标准,不过9月份之后,又出现了新变化,人社部和财政部发布《通知》,从9月1日开始丧葬补助金将调整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北京市为例,2020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69434元,月收入约5786.17元,2倍就是11572.34元。
第二,遗属抚恤金
除了丧葬费外,《通知》还调整了抚恤金标准,按照退休人员在职时缴纳社保费的年限计算领取月份,同样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15年以上的,每多缴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最高可以领取24个月,但是退休后每领取一年养老金,领取月数就要减少一个月,不过最低还是能领到9个月的钱。
第三,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
退休人员去世后,虽然说统筹账户的钱不能再领取,但是个人账户的钱仍属于退休人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这笔钱可以继承。也就是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里剩下的所有余额,法定继承人都可以拿到这笔钱。
第四,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
属于我国第二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项福利待遇,除了社保外,单位和个人还可以参加这部分保障,等到退休后,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和按月领取,属于按月领取的退休人员,去世后,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第五,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
同样是补充性养老制度的一个分支,但与职业年金不同,这一保险范围更大,企业人员都可以参加,但受成本的影响,很多中小企业负担不起为员工缴存两份养老金,所以,现在也仅有一些大型企业有能力给员工存这笔钱,等到退休后,同样是有多种方式领取,比如一次性领取,按月领取或者购买商业养老产品。根据《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六,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针对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对困难遗属的一项福利待遇,以蚌埠市为例,2021年补助费标准调整为690元,相比2020年的660元上涨了30元。从今年7月1日起已经开始执行,所以,属于7月后领取这笔钱的家庭,到手的钱能多一些。
第七,商业养老金
还有一部分人退休前除了在公司交社保,还在社会上的保险公司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到退休后,这笔钱同样属于你,如果退休后,参保人本人去世了,可以由家属找保险公司领取,但这些保险公司水很深,所以签合同时一样要看清是否能继承,并且保管好签订的合同。
第八,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
这笔钱很多人容易忽视,因为大家只知道养老金可以让家属继承领取,但职工医保是分为两个账户的,共济账户是用于报销,个人账户是可以每月返钱,用来支付门诊,买药费用的。目前还增加了家庭共济的福利。医保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