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要交消费税吗
答: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因为消费税已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了,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时,就不用交了,只要交销售货物的增值税.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095号)规定,接受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金银首饰产品的,应以受托方为纳税义务人.
总之,消费税只缴纳一次,受托方代收代缴了,委托方不再缴纳.即使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货物,已经缴纳的消费税也可抵扣.
消费税有哪些征税环?
1、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4)委托单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5)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纳税;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4、批发环节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要交消费税吗?因为在加工时受委托加工的企业已经将要交的消费税代缴过了,所以加委托方要将这部分税款支付给加工企业,当交过消费税的商品再次销售时就不用交税了,消费税一共有四种不同的收税环节需要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