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保未到账算断缴吗
社保已参保,后来缴纳算是补交.这个很正常,是当事人已经缴费,但是社保机构暂时未做到账处理而已,这个只是时间问题.如果届时自然不及时到账,你可以持身份证到社保机构具体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社保已参保 ,后来缴纳算是补交.只要是社保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户建档,就必须缴纳,欠费的会追究责任的.
如果在职期间的社保企业没有缴纳,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在工作期间,员工与企业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有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保.离职之后劳动关系解除,就没有义务给员工再继续缴纳社保了.
《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社保参保关系转入什么意思
社保转移接续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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