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研报业务存多项违规行为 国融证券及两名责任人遭罚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7月18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国融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度规定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如未及时更新完善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在研究池管理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欠缺,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对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管理不到位。二是证券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个别研究报告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未注明引用信息来源、底稿不完整等情形。

由于上述行为违法多项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合规负责人、研究报告业务负责人接受监管谈话。同时,内蒙古证监局要求国融证券应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并提交整改报告。

此外,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研究与战略发展部时任负责人徐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报告。同时,内蒙古证监局对国融证券旗下证券分析师张志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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