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投资方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反向.
相关规定
(1)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
(2)属于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额部分,投资方按比例进行确认: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反向)
处置时:按照被投资单位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不能转损益)
注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怎么入账
一、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如果低于成本价的话,投资收益可能在借方)
二、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购买的时候,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赎回并产生收益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如果你们是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可以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
的规定,对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
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
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
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对投资者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
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
得税;对个人投资者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综合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在企业财务核算的时候,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科目核算,涉及到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要求,具体的核算以及会计分录的处理,请大家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更多关于企业账务处理的文章,请关注网站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