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经营时预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异地经营时预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预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 4 月 30 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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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经营预缴企业所得税可抵扣吗?

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总机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应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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