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奥专利纠纷”2.2亿元判决还未等到结果,新的纷争再次出现。
7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刊登了一则公告,案件为格力电器(000651.SZ)起诉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空调”)等七名被告侵害商业秘密,并索赔9900万元。除了高额赔偿之外,格力电器的诉讼请求中还包括将奥克斯8项专利权转移至其名下。
银柿财经注意到,被告之一“古汤汤”在2020年对外公开报道中其职务为“奥克斯家电集团副总裁”,也是涉案中的6项专利权的第一发明人。而在进入奥克斯之前,他曾在格力研发部门工作过。
“行业内专利纠纷时有发生,但商业秘密类的纠纷还是少见的。”在家电行业从业多年的汪铭(化名)看来,这次格力发起的商业秘密纠纷不仅是“专利权之争”的延续,亦是向此前竞争对手“挖人才”的一次反击。
企查查截图
被告人“古汤汤”曾在格力工作过
根据公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原告格力电器与被告奥克斯空调、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尚彬、刘娟、古汤汤、吴庆壮、黄家柏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
在起诉状中,格力电器主要提出了三大诉求:判令七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包括立即停止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告商业秘密,永久删除载有原告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销毁使用原告商业秘密制造的空调器产品、模具、技术图纸等载体;同时,判令奥克斯将8项专利权转至格力电器名下;并要求七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9900万元。
在这7名被告中,奥克斯空调和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是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而古汤汤、吴庆壮、黄家柏等5名被告均曾发明过空调相关专利,并登记在奥克斯名下。
至于涉案的8项专利,专利技术以送风装置及空调器、空调面板为主。另外,这8项专利申请时间均在2014年,有三项为发明专利,其余则为实用新型。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6项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均为古汤汤。通过奥克斯官网查询,关于古汤汤出席活动的最新报道还停留在2020年12月24日,其中他的职衔为“奥克斯家电集团副总裁”。
有媒体此前报道,奥克斯空调以家电事业部副总裁古汤汤为首的一大批(约50名)研发人员,曾经在格力电器的研发部门任职。2011年,董明珠接替朱江洪出任格力电器新一届董事长时,这批研发人员被奥克斯高薪“挖角”,从珠海移师宁波。
据了解,奥克斯此前因“挖人”而受到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多次“呛声”。她曾在2019年格力电器临时股东大会上称,奥克斯“天天挖人、挖专利”“偷我们(格力)的技术”。她当时就已经放言,“为了以后制造业有创新的氛围,我们必须要斗”。
另外,还有媒体获得了格力电器2017年的一份资料,其中提到自2010年以来,奥克斯从格力挖走了300多名研发、质检等部门的核心骨干人员。格力还称,奥克斯的目的不止在挖人,还有“窃取”格力的商业机密,通过挖人“窃取”格力的核心技术或研发中的最新项目信息。
不过奥克斯方面也有过回应,称公司的引进人员,从未与格力发生过任何关于竞业禁止的劳动仲裁,都是通过正常的招聘途径,引进人才,并且会重点了解该人才是否有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
7月17日,银柿财经曾向格力电器发去采访函询问此次纠纷的具体情况,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奥克斯方面电话则未能接通。
为何这回是商业秘密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之前的“纠缠”基本上以专利权纠纷为主,这一次格力方面的诉讼请求中涉及8项专利权转移,但案由却是商业秘密纠纷。
“商业秘密,指的是不为公众所熟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介绍,商业秘密涵盖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等等。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亮概括道,一般来说,商业秘密具备秘密性、商业价值以及企业对此进行了保密措施等三个特点。“侵害商业秘密,简单来说就是违法获取并使用了‘秘密’,破坏了其中的商业价值。”
至于专利权,则是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专利和商业秘密有很清楚的界限,专利其实在申请公布阶段就已经公开了。公开、保密这两种都是保护方式。”张亮补充道。
但是在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中,像格力电器这样要求专利权转移的情况,以实务经验来看,张亮认为还是少见。“但是可以说得通。”他判断,格力电器手上没有公开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专利使用在先,“反击”奥克斯专利无效,因此只能以商业秘密纠纷为案由起诉。
据了解,“专利在先使用权”,也叫先用权,指的是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即使他人的申请已获得专利授权,使用人仍可以继续在原有范围内制造、使用的权利。这是一种对抗专利侵权指控的抗辩权。
张亮表示,格力方面可能认为商业秘密是一种更好的保护方式,而奥克斯则认为要申请专利。“如果涉及的几名被告确实存在违法获取电子数据,在明知其为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仍然申请专利,原告要回专利也是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格力电器要求将近亿元的赔偿金额在行业内并不常见。“我之前见过的专利权纠纷赔偿多在百万元左右,这次可以说是天价赔偿。”汪铭感慨道。
“这一次,格力电器应该是动真格了,不只是体现在赔偿价格上。”张亮称,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举证门槛较高。“既要对自己的商业秘密进行举证,还得获取对方生产销售的产品信息,从而反推该等产品使用了商业秘密。”
“维权成本可能高于侵权成本”
听到格力与奥克斯这次的新纷争后,包括汪铭在内的行业人已不再感到诧异——双方之间的“恩怨”积累已久。
最知名的莫过于2019年轰动家电圈的“举报门”事件。当时,格力发布举报信称经过该公司实验室检测,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的能效值和官方宣传、标称有较大差距,还聘请了独立第三方机构复查。尽管奥克斯有所反击,但并未得到认可。最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向奥克斯处以10万元行政处罚,奥克斯也发布了致歉声明。
除了这一事件,围绕专利权纠纷,双方也有过多次交锋。最早的一次或可追溯至2015年,格力电器将奥克斯告上法庭,指出奥克斯涉嫌侵犯格力电器3项实用新型专利,最终格力电器胜诉,奥克斯被判向格力电器赔偿经济损失230万元。2017年,格力再起诉奥克斯侵害其专利权,向法院诉求责令奥克斯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4000万。
奥克斯也不甘示弱,前几年起诉的“压缩机”发明专利的纠纷引出的2.2亿元赔偿金额足以让业内震惊。
当时,奥克斯以格力制造、销售的4款空调侵害其涉案专利权为由向浙江杭州、宁波两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4起侵权诉讼,2021年12月和2022年8月,两地法院判决格力向奥克斯支付赔偿金共近2.2亿元。格力电器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
至于这次格力与奥克斯之间的纠纷会带来多大的影响,尤其是格力诉讼请求中的8项专利转移是否会给奥克斯带来重大打击,多位行业人士均表示暂时无法判断。“被指控的一方究竟如何借鉴专利,很多都是有模糊空间和争议的。在不了解产品真正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不能轻易作出推测。”但汪铭也坦言,如果涉及的技术是避不开的,确实会影响产品生产。
受访律师还表示,一直以来家电行业都是专利纠纷频发的领域,主要原因在于外观、结构等技术易于模仿,而且家电制造企业普遍采用OEM、ODM方式,众多品牌方由于没有自主生产线而进行委托代工,侵权方侵权相对较容易、成本也较低。
除此之外,汪铭还介绍,这些年家电行业“挖人才”有白热化的兆头。不过,也有行业人士提出,“以前比较激烈,现在应该好一些,空调行业整体上人才相对充足,只是在某些非常细分的关键方向会抢手一些。”
一般来说,研发技术人员一般都会签署保密协议以及竞业协议。“在竞业协议里,会要求离职人员在一段时间内不得进入某一公司工作,相应地也会有赔偿。”汪铭补充道。
但即便有相关协议的约束,专利抄袭、商业秘密泄露仍经常发生。在张亮看来,这种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实际操作中,维权成本可能远远高于侵权成本。“大部分侵权人可能都抱着这样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