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年末,本年利润结转入利润分配,需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而此前企业的亏损是反映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的.做了这个分录后,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发生额与其借方发生额自然抵补.
所以,以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实际上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企业当期亏损所得税账务处理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如果调整后需要缴纳所得税,则按照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做: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如果调整后是亏损,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则不需要做应交所得税的处理,但对于亏损的金额实际上是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要以亏损额乘以所得税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
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及薪金的14%)、工会费(2%)、职工教育经费(8%)、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即发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即转回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即发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即转回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也可以尝试用这种方法来计算或验算上述方法计算结果的正确性:如果当期没有发生税率变化,则简单至极,只需考虑永久性差异(即税法根本不让抵扣的税会差异)的影响.
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企业当年度取得经营收益,但是之前年度发生经营亏损了,在5年之内可以弥补.具体关于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账务处理,请大家仔细了解我们上面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