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网络上传播截图,内容称工商银行存量房贷客户只要两年内没有拖欠还款等不良记录,均可向贷款经办行申请重新签署房贷合同,房贷利率则按最新放款利率执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工行客服热线95588,对方表示,目前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具体情况可以咨询贷款经办支行。
7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指出,尽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了0.45个百分点,但因为合同约定的加点幅度在合同期限内是固定不变的,前些年发放的存量房贷利率仍然处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上,这与提前还款大幅增加有比较大的关系。
此外,邹澜表示,“提前还款客观上对商业银行的收益也有一定的影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们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