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储运和养护的基本技能
是指在家的储存还是公司的储存.家里的储存比较简单.一般是防潮,防晒,湿度在45%到75%之间.如果说明书上说置阴凉处则指存放在温度在10~25度之间,置干燥处则指0~30度,置冷处则指2~8度之间.公司的那就比较多要求啦,不知你是要问什么的,说得不太清楚.我猜,你要的是制度之类的,是吧.药品储存保管制度1. 药品储存保管与养护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降低损耗、科学养护、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2. 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2.1 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2.2 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货、卡相符。3. 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控制程序》,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3.1 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3.1.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3.1.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3.1.3 冷库:温度保持在2℃~10℃3.1.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3.2 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3.2.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3.2.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3.2.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3.2.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3.2.5药品中的危险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3.2.6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3.2.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内,按《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3.2.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在,经质量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3.2.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如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隔应不超过一个月;3.2.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一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月报表;3.2.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3.2.12经营特殊管理药品(即麻、精、毒、放类药品),按其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3.3 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
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3.4 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3.4.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3.4.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3.4.3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3.4.4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3.4.5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3.4.6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3.5 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
其中:3.5.1黄色:为待验药品、退货药品。3.5.2绿色:为合格药品。
3.5.3红色:为不合格药品。3.6 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进货药品验收入库工作流程》及其图示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依据检查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
3.7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企业有关部门处理。3.8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与养护员共同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3.9 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执行《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规定》,未经复核人员检查复核并签字的药品不得出库发货3.10 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3.11 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3.12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货、帐、卡相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 药品养护工作的职责是: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2.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医药或相关专业学历,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3.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或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4.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在库储存药品的性质与储存养护要求,以便指导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对在库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保管。5. 经常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做好仓间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工作。
每日上午9时、下午3时各一次定时对库内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内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6. 养护人员应按照《药品在库养护检查操作规程》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查处理。
7. 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应报请质量管理机构抽样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8. 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部予以处理。
2.新版gsp对医药冷藏物流提出了哪些要求
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一条 企业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等环节,根据药品包装标示的贮藏要求,采用经过验证确认的设施设备、技术方法和操作规程,对冷藏、冷冻药品储存过程中的温湿度状况、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状况,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控制,保证药品的储运环境温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储运设施设备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并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一) 冷库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冷库具有自动调控温湿度的功能,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
(二)按照企业经营需要,合理划分冷库收货验收、储存、包装材料预冷、装箱发货、待处理药品存放等区域,并有明显标示。验收、储存、拆零、冷藏包装、发货等作业活动,必须在冷库内完成。
(三)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其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冷藏车厢具有防水、密闭、耐腐蚀等性能, 车厢内部留有保证气流充分循环的空间。(四)冷藏箱、保温箱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冷藏箱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保温箱配备蓄冷剂以及与药品隔离的装置。
(五)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设施设备配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 可实时采集、显示、记录、传送储存过程中的温湿度数据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数据,并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所记录的监测数据。(六)定期对冷库、冷藏车以及冷藏箱、保温箱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范》和相关附录的要求,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以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进行验证,并依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和条件,制定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规程。第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对冷藏、冷冻药品进行收货检查。
(一)检查运输药品的冷藏车或冷藏箱、保温箱是否符合规定,对未按规定运输的,应当拒收。(二)查看冷藏车或冷藏箱、保温箱到货时温度数据,导出、保存并查验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确认运输全过程温度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三)符合规定的,将药品放置在符合温度要求的待验区域待验;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收,将药品隔离存放于符合温度要求的环境中,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四)收货须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生产企业、发货单位、运输单位、发运地点、启运时间、运输工具、到货时间、到货温度、收货人员等。
(五)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同时检查退货方提供的温度控制说明文件和售出期间温度控制的相关数据。对于不能提供文件、数据,或温度控制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收,做好记录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第五条 储存、运输过程中,冷藏、冷冻药品的码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冷库内药品的堆垛间距,药品与地面、墙壁、库顶部的间距符合《规范》的要求;冷库内制冷机组出风口100厘米范围内,以及高于冷风机出风口的位置,不得码放药品。(二)冷藏车厢内,药品与厢内前板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后板、侧板、底板间距不小于5厘米,药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确保气流正常循环和温度均匀分布。
第六条 企业应当由专人负责对在库储存的冷藏、冷冻药品进行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储存环境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防止温湿度超标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
第七条 企业运输冷藏、冷冻药品,应当根据药品数量、运输距离、运输时间、温度要求、外部环境温度等情况,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和温控方式,确保运输过程中温度控制符合要求。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中,应当实时采集、记录、传送冷藏车、冷藏箱或保温箱内的温度数据。
运输过程中温度超出规定范围时,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应当实时发出报警指令,由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第八条 使用冷藏箱、保温箱运送冷藏药品的,应当按照经过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药品包装和装箱的操作。
(一)装箱前将冷藏箱、保温箱预热或预冷至符合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范围内。(二)按照验证确定的条件,在保温箱内合理配备与温度控制及运输时限相适应的蓄冷剂。
(三)保温箱内使用隔热装置将药品与低温蓄冷剂进行隔离。(四)药品装箱后,冷藏箱启动动力电源和温度监测设备,保温箱启动温度监测设备,检查设备运行正常后,将箱体密闭。
第九条 使用冷藏车运送冷藏、冷冻药品的,启运前应当按照经过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提前打开温度调控和监测设备,将车厢内预热或预冷至规定的温度。
(二)开始装车时关闭温度调控设备,并尽快完成药品装车。(三)药品装车完毕,及时关闭车厢厢门,检查厢门密闭情况,并上锁。
(四)启动温度调控设备,检查温度调控和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运行正常方可启运。第十条 企业应当制定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中温度控制的应急预案,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气候、设备故障、交通事故等意外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防止因异常情况造成。
3.药品储运和养护的基本技能
是指在家的储存还是公司的储存.家里的储存比较简单.一般是防潮,防晒,湿度在45%到75%之间.如果说明书上说置阴凉处则指存放在温度在10~25度之间,置干燥处则指0~30度,置冷处则指2~8度之间.公司的那就比较多要求啦,不知你是要问什么的,说得不太清楚.我猜,你要的是制度之类的,是吧.药品储存保管制度1. 药品储存保管与养护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降低损耗、科学养护、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2. 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2.1 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2.2 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货、卡相符。3. 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控制程序》,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3.1 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3.1.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3.1.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3.1.3 冷库:温度保持在2℃~10℃3.1.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3.2 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3.2.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3.2.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3.2.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3.2.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3.2.5药品中的危险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3.2.6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3.2.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内,按《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3.2.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在,经质量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3.2.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如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隔应不超过一个月;3.2.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一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月报表;3.2.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3.2.12经营特殊管理药品(即麻、精、毒、放类药品),按其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3.3 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
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3.4 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3.4.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3.4.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3.4.3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3.4.4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3.4.5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3.4.6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3.5 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
其中:3.5.1黄色:为待验药品、退货药品。3.5.2绿色:为合格药品。
3.5.3红色:为不合格药品。3.6 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进货药品验收入库工作流程》及其图示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依据检查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
3.7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企业有关部门处理。3.8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与养护员共同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3.9 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执行《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规定》,未经复核人员检查复核并签字的药品不得出库发货3.10 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3.11 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3.12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货、帐、卡相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 药品养护工作的职责是: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2.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医药或相关专业学历,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3.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或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4.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在库储存药品的性质与储存养护要求,以便指导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对在库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保管。5. 经常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做好仓间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工作。
每日上午9时、下午3时各一次定时对库内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内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6. 养护人员应按照《药品在库养护检查操作规程》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查处理。
7. 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应报请质量管理机构抽样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8. 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部予以处理。
4.冷藏冷冻药品包括哪些
也谓冷链药品,一般指冷藏药品对温度敏感的药品,要求从生产到使用前贮藏、运输等流转 、临床应用全过程都 必须保持在规定的冷藏温度条件下,做到冷链物流。属于冷链保管的药品如下:
(1).胰岛素制剂 胰岛素、胰岛素笔芯(诺和灵、优泌灵、优泌乐)、低精蛋白胰岛素、珠蛋白锌胰岛素、精蛋白胰岛素、精蛋白锌胰岛素(含锌胰岛素)、重组人工胰岛素、单组分猪胰岛素、中性胰岛素。
(2).血液制品 人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等 。
(3)生物制品 重组人工干扰素α2b制剂、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等。
(4) 疫苗 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破伤风抗毒素、狂犬疫苗等 。
(5)靶向抗肿瘤药 注射用巴利普单抗等。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5.药品的运输管理有哪些
药品的运输工作应根据“及时、准确、安全、经济”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商品运输的各项规定,合理地组织运输工具和力量,把药品安全及时的运达目的地。
(1) 运输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运输管理机构是负责办理本单位药品运输的专业机构。从事药品运输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一定组织形式下开展这项工作。
各级药品经营企业应按照自己的供应、调拨业务状况及区域大小,设立与本企业业务相适应的运输管理机构,为本企业药 品流通服务。运输管理人员,主要是指运输管理机构的领导者和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他们的基本职责是:认真贯彻国家在交通运输工作上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和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 度,特别是质量责任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本单位药品合理运输,编报运输计划;检查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提高的措施,促进和提高管理水平, 按时报送所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和统计资料及运输过程中的质量情况;开展业务技 术教育,加强经济核算,努力完成运输工作。 运输业务人员,主要是指参加药品运输业务的工作人员。
这类业务人员又可分为内勤与外勤两类。内勤人员主要指在室 内办理有关运输业务、计划统计、票据结算的工作人员。
外勤人员主要是指组织运 输货源、托运发货、接车收货、监装监卸、车站码头接单、理货等室外操作人员。 运输业务人员是药品运输的执行者。
药品经营企业运输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合理、人 员分工是否科学、职责是否分明、全体运输人员是否履行职守,对于做好药品运输 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药品运输时,应针对运送药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
在药品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① 发运药品应该按照“及时、准确、安全、经济”的原则,根据商品流向、运输线路条件和运输工具状况、时间长短及运输费用髙低进行综合研究,在药品安全到达的前提下,选择最快、最好、最省的运输办法,努力压缩待运期。
② 药品发运前必须检查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是否与随货同行发票 相符;有无液体药品与固体药品合并装箱的情况;包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漏;衬垫是否妥实;包装大小、重量等是否符合运输部门的规定。 由生产企业直调药品时, 需经本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运,药品未经质量验收,不得发运。
发运药品应 货单同行,对不能随货同行的单据,应附在银行托收单据内或于承运日邮寄给收货单位。③ 填制运输单据,应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严禁在单据上乱签乱划。
发 运药品应按每个到站(港)和每个收货单位分别填写运输交接单,也可用发货票的随货同行联代替。拼装整车必须分别给各收货单位填写运输交接单,在药品包装上 应加明显区别标志。
④ 药品在装车前尚需按发运单核对发送标志和药品标志有无错漏、件数有无 差错、运输标志选用是否正确,然后办好运输交接手续,做出详细记录并向运输部门有关人员讲清该批药品搬运装卸的注意事项。 ⑤ 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保 护措施。
一般说来,药品包装多系玻璃容器,易碎,怕撞击、重压,故搬运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重摔。液体药品不得倒置。
如发现药品包装破损、污染或影响 运输安全时,不得发运。⑥ 各种药品在途中运输或堆放站台时,还必须防止日晒雨淋,以免药品受潮 湿、光、热的影响而变质。
⑦ 应定期检查发运情况和待运药品情况,防止漏运、漏托、错托,保持单据 完备。对有有效期和规定发运期限的药品,单据上要有明显的标志。
(2) 药品中转业务药品中转是指药品从发运地到收货地不能一次直接运达,必须中途变换运输方式或运输工具,然后继续运输。 药品中转业务是运输过程的中间环节,也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一是因受交通运输条件的限制,在组织药品运输时不能采用直达直运。 二是虽可以一次直达,但为了节约运输费用而采取合装整车,发运到适当的地点再 进行分运。
由此可见,中转业务具有点多面广、时间短、要求高的特点,必须注意以下几项工作。 ① 加强核对验收,做好药品养护。
中转单位接到中转药品到达通知后,应立 即派员进行货单和标记的核对验收。对于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药品,如货单不同行、包装破损的,或货单不符、批次不清楚,在未查明原因和纠正之前,不能转运。
同 时,中转药品在停留待运期间,中转单位应负责做好中转药品的养护工作,避免 损失。 。
②加强中转计划性,缩短待运时间。中转单位要密切同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的联系,加强中转工作的计划性,尽可能压缩待运时间。
做到一批货一批清,先到先转,顺序转运,对有时效、急需的药品应优先转运,以免失效变质。③ 加强相互联系,及时解决问题。
对于中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中转单 位一方面要在交接单上批注清楚,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和发货单位的联系,尽快查明原因,解决问题。 在药品转运以后,要填制中转药品运输单,及时 寄给收货单位,以便对方做好药品接收工作。
(3) 药品接收业务药品接收是指收费单位根据药品到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