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 5 年(含,下同)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也纳入上述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5 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计算方法: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①技术转让收入,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②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③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注意: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 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优惠政策。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例】 A 公司是一家生产软件的非上市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10 月,将一项自行开发的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给 B 公司,经认定,属于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该项技术转让取得收入 900 万元,成本 220 万元、相关费用 20 万元。
要求:请分析上述业务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
【答案】专利技术转让所得=900-220-20=660(万元)。其中,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660-500=160 万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纳税调减 580 万元(500+1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