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方代垫运费和销货方代垫运费

供货方代垫运费和销货方代垫运费

答:一、合同规定运费由购货方承担,运输公司将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且三方有代付运费协议.销货方代垫运费购货方会计分录如下:购进材料,并收到代垫运费发票借原材料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贷其他应付款–应付b厂运费支付运费借其他应付款–应付b厂运费贷:银行存款 销货方分录如下:付运货款时:借:其他应收款–代垫a厂运费贷:银行存款

把发票转给a厂,收回代垫运费及货款: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a厂其他应收款–代垫a厂运费

二、如果运输公司直接把发票开给b厂(不给a厂),吧在销货的同时收取的全部款项中包含此运费,则此运费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不用再单独收取b厂付运费时:借: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不用再跟a厂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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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垫运费的发票如何开具?

通过案例解释:甲企业销售货物给乙企业,合同约定运费11100元由甲企业垫付,丁运输公司承运,丁公司将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乙公司,由甲企业将此发票交与乙公司,并收回垫付运费.乙公司收到的该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抵扣进项税额吗?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甲公司垫付的运费完全符合上述条件,不应包括在价外费用中,无需由甲公司开具运费发票,而应该由丁公司向乙公司开具发票.

供货方代垫运费和销货方代垫运费的会计处理也不麻烦,如果是你为对方代垫的本来该对方支付的运费,那就做应收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的代付运费,如果是对方帮你垫付的,那就在支付货款时一起支付给对方,并按照收到的发票金额记货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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